商品别名 |
明清玉器 |
面向地区 |
全国 |
昌盛期
乾隆二十五年至嘉庆十五年(1760~1810)为清玉的昌盛期。乾隆二十四年平息了回部大小和卓木的叛乱,次年新疆即开始贡玉,每年春秋两贡竟达2000千克玉石,为玉器工艺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原料。乾隆帝喜爱古玉和时作玉,当玉石来源解决之后,从苏州召募名工充实养心殿造办处玉作和如意馆,加紧赶制玉器,不久又向 苏州、 扬州、 南京、 杭州、 天津、 淮安、 凤阳、 九江等八处摊派玉器活计。所以,这时宫廷玉器充斥各个殿座。各主要大城市玉肆也逐步繁盛。玉器的用途更加广泛,可分为陈设、器皿、佩饰、册宝、祭器、偶像、文玩、用具、镶嵌等 9类。清代宫廷玉器代表了当时玉器工艺的高水平,地方玉器虽不乏,但远不及宫廷玉器。
明代玉器的基本特征:明早期纹饰总体风格趋于简练豪放,多以龙凤花鸟为主要题材,花卉擅长刻画整株的大花卉,山水人物题材多刻画历史故事。明中期渐向纤巧、细腻的方向发展,花卉题材多采用折枝和缠枝花卉组成图案,具有清新活泼的特点。明代晚期的风格趋于繁缛,略显琐碎。明代雕玉工艺有浮雕、透雕、阴线刻等等,雕刻技法较粗犷浑厚,有“明大粗”之说,镂空技法普遍使用,器物表面见下铲的凹槽,槽内玻璃光泽强烈。早期雕琢工艺简练浑厚圆润,中期趋向玲珑繁缛,常将多种技法综合运用在同一器物上,出现“花下压花”技法,和金银细工及宝石镶嵌技术的结合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。中晚期出现分层镂雕手法,显得玲珑剔透,取得更加逼真的艺术效果。明代仿古玉器也十分盛行,有的达到乱真的程度。
纹饰的鉴定
纹饰的种类和演变反映了古玉器的特征,体现了作品的时代风格。因此,对纹饰特征的区分和判断是鉴定的主要依据之一。新石器时期的玉器以兽面纹、龙纹、鸟纹、弦纹为多见;商周玉器以兽面纹、夔龙纹、夔凤纹、云雷纹、蟠螭纹居多;春秋战国时期谷纹、蒲纹、蚕纹、花纹、鸟纹、龙纹、蟠螭纹为常见;汉时玉器的纹饰以勾云纹为主,同时还有谷纹、蚕纹、蟠螭纹等;唐宋以后,纹饰更加趋于自然,取材广泛,花卉、虫鸟皆可雕琢,形态也更加逼真;明代纹饰中龙纹、松竹梅和缠枝花卉纹、山水人物纹及刻字、刻款的情况日益增多;清时仿古纹饰十分盛行,各种花卉图案丰富多彩,同时出现了御制诗和各式铭文雕刻。历代玉器中龙形为主的图案屡见不鲜,但龙形的变化很大。鉴定家们从龙首、龙角、龙眼、龙眉、龙须、龙足、龙尾等许多细微部位将不同时期的龙做了对比,以此作为龙形纹饰器物年代和真伪鉴定的标准。